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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否高房价的最终受益者?

 

许多的公开报道已经显示,在购房人所支付的房价总额中,有50%以上进入了政府的腰包。从这点看,政府自然是高房价的受益者。但如果从长远角度全面、分析,政府是否最终的受益者,需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高房价所带来的卖地收入、税费收入增长与因为高房价所带来的公共财政支出增长之间是何关系?短期收益与长远利益如何平衡?是考量政府是否高房价的最终受益者的关键。

首先,已建成房屋的土地收益政府无从分享同,卖地财政将难以为继。以住宅用地为例,是以70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为代价的。在土地上建成建筑物后,土地价值也表现为建筑物的价格。建筑物本身存在折旧,其升值机会很少。建筑物出现“升值”根本原因,除了炒作投机因素外,就在于其土地升值。但依据现行制度,政府无从从出让后的土地升值中获益,其所收取的出让金也仅列入当年预算,即卖地则有收入,无地可卖就无土地收入。地价在土地出让时就已经确定,并不因房价的涨跌而改变或体现,它的一路高歌尽管是因为土地升值所致,但却无法让土地的出让方----政府持续受益,这种交易模式显然对政府是不利的。当然,高房价可能带来另一土地出让金的攀升,但其也无法回避上述的不利轮回。2008年国土资源公报》显示,2008年全国出让土地面积244.7万亩,同比减少30.6%;全国土地出让总收入9600多亿元人民币,比2007年全国近1.3万亿元大幅减少26%,在2009年的前三季度中,部分重点城市的土地出让收入已经超过2007年全年,预计2009年年度的全国土地收入将创新高。一些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甚至占到50%以上。为了有地可卖,有好地可卖,一些地方政府加大了对城市中心旧房的所谓改造力度,使得拆迁矛盾愈发严重。

其次,高房价所带来的税收增长具有强大挤占效应。除了土地出让金外,政府从房地产所获得的一系列税费收入,系无偿收入,属于行政征收性质。在土地出让、规划、建设、施工、买卖等各个交易环节,政府均会有税费收入。土地及物业流转得越多、政府的收益也就越多。但是在居民收入一定的情况下,因高房价消耗的越多,在其他领域的消费便越少,特别是当普通城市居民将一生、一家甚至于前几辈的储蓄和后半生的未来收益全部贡献给了房子后,其用于教育、医疗、旅游、及个人发展和消费部分势必大受遏制,政府在这些领域的税费收入势必大量减少。最近的报道指,2009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达12万亿元,其中房产消费达6万亿元,占了50%,这其中贷款购买的比例约在50%,即3万亿元房贷支撑着6万亿房产消费。可见,高房价带来的税费高收益是与其他领域的税费减收作为代价的,这一减少税收的因素相对于高房价所带来的税收增加究竟谁多谁少,还需要经济学家的进一步分析。

第三,高房价导致公共财政直接支出的大幅度增长。第一、城市化大背景下政府项目拆迁的成本急剧上升。第二、高房价所带来的社会保障如廉租房、低保、社保、医保等支出也会水涨船高。第三、高房价所带来的其他方面财政支出压力明显增大,如政府基础建设、公务员工资福利、公益事业补贴等各方面支出将受高房价之苦。

除以上三点外,信贷贯穿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其金融风险显然不仅是按揭贷款购房这一环节所能反映。

综合来说,虽然一切最终由购房人买单,开发商、投机者从中渔利,政府也从房地产中获得的巨额的短期利益,而且这种短期利益在政府的总体收入中占有较大比重,但是,政府是否高房价的最终受益者值得观察。经济学家在计算房地产业对政府收入的短期贡献之“得”外,最好也能概算出长远的“失”。

Time:2009-12-5 23: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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