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律师介绍     业主梦魂   |   经典案例    |   原创力作     媒体报道   |   服务事项   |   业界动态   |   文书下载     客户留言     联系我们

 传真:020-87387933
 手机:13724802475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周玉忠律师
  邮箱:
 13724802475@163.com

关键字:
范 围:
4 超70汉字短信被拆分计费,广州市民怒…
4 努力四年,起诉移交管理权终实现!
4 付款条件不成就乱提仲裁,被裁支付律…
4 不构成医疗事故,仍获得赔偿8万元
4 成功代理数起“同命同价”案件的启示
4 挖空心思赖账,20万元终还上!

当前位置:首页 媒体报道
  + 媒体报道
装修管理费”交得气不顺

业主败诉,律师提醒:此类收费由业主与物管公司商定

  ■羊城说案

  本报讯 记者王晓云、通讯员番法宣报道:装修自家新房,除了向物管公司交装修押金外,还要交“装修管理费”?程女士认为不合理,将小区物管公司告上广州番禺区法院,却被驳回诉求。有律师指出,物管公司必须在提供了日常物管服务之外的装修管理服务内容后,才可以“名正言顺”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

  事件 业主不服打官司 物管凭合同胜诉

  近日,家住广州番禺的原告程女士将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因是:今年7月,程女士装修新房,物管公司提出,除装修押金外,每天还要收取20元的“装修管理费”,装修历时12天,程女士共支付了240元。程女士认为,她已缴纳日常物业管理费,也交了装修押金,物管公司收取“装修管理费”是不合理的,于是向广州番禺区法院提起诉讼。

  开庭时,被告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有相关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收费准则。而在《装修须知》、《业主及住客手册》等资料中,也都明确了“有权收取20元/日的装修管理服务费”。法院也认定相关合同的真实有效性,故驳回原告的诉求。

  律师 提供了额外服务 收费才名正言顺

  案子虽然结了,但不少跟程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读者疑惑:装修管理服务费到底该不该收?

  昨天,记者采访了打过“维修基金第一案”的广东省律师协会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周玉忠律师。他表示:“建设部及广州市物价局的规定中虽然含有这个收费项目,但并不意味着装修管理服务费是必定发生。它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而是市场价,应否收取、收取多少,应由业主与物管公司平等商定。”

  周玉忠律师说,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53条,物管公司对装饰装修应履行一定的管理职责,如告知业主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制止违法装饰行为等,这些同时也属于其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已经纳入物业费的支出范畴,不应再另行收取其他服务费用。如果物管公司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必须提供自己超过物业服务合同范围以外的相关服务,如废物清运等。物管公司必须在提供了额外的装修管理服务内容后,才可以名正言顺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具体内容必须在双方合同中详细约定并履行。

  ■链接

  装修管理费 各地起争议

  ●去年年初,温州市发改委根据群众投诉,对某楼盘的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装修管理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向该物业公司发出责令退款通知,但物业公司没有执行。4月28日,市发改委拟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随后,该物业公司提出要求举行听证会。

  ●广西在2005年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对装修住宅进行指导和监督,不得收取装修管理费、服务费、装修保证金。

王晓云、番法宣
Time:2009-12-9 8:39:36
 
周玉忠律师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25号天锦大厦凯信达商业中心307-309房
传真:020-87387933   手机:13724802475   邮箱:13724802475@163.com
版权所有 @ 2007 周玉忠律师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 粤ICP备100198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