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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首次叫停小区车位销售

 

 

2009-12-31 07:28:34 来源: 南方都市报(广州)
核心提示: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发出首份车位禁售公告。坐落于海珠区怡乐路与新凤凰直街相交地段的“江怡雅筑”项目车位、车库未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也未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为此,市国土房管局叫停了这个小区的车位销售。

南方都市报12月31日报道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发出首份车位禁售公告。坐落于海珠区怡乐路与新凤凰直街相交地段的“江怡雅筑”项目车位、车库未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也未办理有关备案手续,为此,市国土房管局叫停了这个小区的车位销售。

按照《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前,需经初始登记确认权属,并将出售或出租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此举是为了防止开发商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车位,而按照物权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小区车位应该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
据了解,江怡雅筑车位销售问题已经在业主中引发争议。很多业主担心,开发商对外销售车位,将来业主将遭遇停车难题。该楼盘很多车位已经叫价在20万元以上,当得知车位没有产权后,许多业主表示不会购买,有业主指出,“因为买这里的车位风险超大,无产权的同时,分分钟被政令收回,到时20万等于放入大海。”

长期关注小区物业维权问题的律师周玉忠认为,管理部门这次公开叫停车位销售,体现了主管部门整顿车位销售市场的决心,也给随意买卖车位的投资客敲响警钟。他还建议广州参考外地城市做法,对小区车位出租进行限价管理,这样可以抑制炒卖车位的行为。

发现违规销售车位可举报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其他房地产开发单位出售或者出租车位、车库的,应当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在建筑区划内显著位置公示30日,并将出售或者出租方案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出售或者出租车位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车位的分布位置、数量、面积情况;车位出售或者出租的时间、价格、方式及公示方案;车位、车库实行年租、月租、临时出租的方案分类说明等。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还提醒市民,为了保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勿购买产权状况不清晰,且未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车位、车库。如果市民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车位的行为,可以向市国土房管局举报。

Time:2010-2-7 12: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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