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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工人修空调坠亡该谁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15日08:20  南方日报

  7月6日上午,河南籍打工仔曹青,在海珠区江南美景花园17楼修理空调时,不幸失足摔下当场死亡。死者15名家属从河南赶到广州,向江南美景花园小区的负责人讨说法,但至今不清楚谁应该为此负责。

  本报记者调查发现,几年前曹青来广州打工,和几个人合伙修理空调,但没有空调修理资质,也没有高空作业证。而该小区物业却收取了修理部300元“管理费”,推荐给小区业主。据此,广州中泽律所的周玉忠律师认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没有对修理部的资质进行核查,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坠亡青年无维修资质

  出事一周后,曹青的遗体还躺在殡仪馆内,而15位从河南赶来的家属在异乡坚持讨要说法。

  他们从7日开始,一直在小区里等待相关负责人,但到现在都没得到满意的回复。“几天下来花掉1万多块,现在连生活费都没有了。”曹青的叔叔对本报记者称,从13日下午到现在,个别亲属甚至粒米未进。

  本报记者获悉,死者曹青几年前来广州打工,和几个人合伙成立修理部修理空调。但一直没有获得空调修理资质,也没有高空作业证。而事发时,他一人登高在17楼修理作业,另几名合伙人在下面,没有安全协助。

  小区物业曾收修理部300元的管理费

  没有资质,失足坠亡,小区是否负有责任?

  曹青叔叔称,小区业委会曾收取曹青所在的修理部300元“管理费”,之后才推荐他们为小区业主维修空调。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海珠区司法所一名副所长也证实了这点。

  据此,家属们认定,既然小区业委会和物业收取了“管理费”,就应该对修理人员的死亡负责。家属要求业委会和物业赔偿13万元,物业方面表示“同意赔偿,但是要根据业委会的处理意见执行”。

  但业委会主任在事发当天赶到现场,没任何表示就匆匆离开。家属们称,有小区其他业主告诉他们,“事发第二天,业委会主任提着行李箱走了”。

  业委会的“逃避”使事件进展陷入僵局。海珠区司法局随后介入此事,希望促成双方的和解。司法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从现在的形式看,考虑为死者家属提供法律援助,以司法手段解决此事。

  ■律师说法

  死者应承担重要责任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中泽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玉忠。周表示,由于死者曹青没有空调修理资质,也没有高空作业证,属违规操作,应该负主要责任。

  “死者的合伙人与死者有共同盈利、共同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因而也要付连带责任。”

  周玉忠表示,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没有对此空调修理组的资质进行核查,有“选任过错”,也要承担一小部分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赵洪杰

  实习生李青

  (报料人:王先生奖金:50元)

Time:2010-7-17 22: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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