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被申请人:广州市民政局
本人作为广州市民,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广州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贵行政机关依法公开与广州新电视塔征名活动相关的如下信息:
1、广州新电视塔名称是否地名登记范围,应否遵守地名管理法规?至今有无进行地名登记?应当在何时进行地名登记?
2、广州新电视塔名称依法应当由哪个单位向哪个机关申报,由哪个机关审核,最终由哪个机关决定?
3、新闻媒体作为主办单位就广州新电视塔名称向全球进行征名活动有无得到贵机关及广州市政府的同意或授权?这种做法是否违反地名管理的相关法律规定,诸如《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六条?是否应当按照《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查处?
4、贵局或广州市政府是否一定采纳此次由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征名活动的最终结果作为广州新电视塔的名称?
5、在没有履行法定地名登记许可手续之前,比如在亚运会倒计时一周年官方活动现场公布广州新电视塔的名称是否违法行为?是否应当按照《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查处?
6、贵局是否认为有必要依据《广东省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就广州新电视塔的命名进行论证,是否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会后再由有权机关决定其名称?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属于贵局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范围,请当场以纸质文件答复。
此致
广州市民政局
申请人:
二零零九年十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