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准确地说,我们法律人办的是案子,既是别人的人生,也是我们自己的人生。
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参与出品的电影《第二十条》正在热映。电影聚焦正当防卫热点,突出展现检察官超越司法惯例、利益纠结和领导表态,最终敢于依法履职实现正义的光辉形象,激活了亿万民众心底朴素的正义渴望。电影兼顾了宣传、文艺及实际,也反映出检察官正常履职的各种艰难困苦。相对于律师的活跃与自由,司法官的出色出彩更值得尊崇。本文案例或可作为参考。

自2010年公安部文件将枪支散件入刑以来,因生产、销售枪类物零件被入刑的案件呈现高发态势。鉴于枪支种类繁杂、零件各异,判定枪支散件(指主要零件或主要部件,与枪支零件不划等号)成为司法难题。于是,对案件走向起决定性作用的鉴定意见往往成为争议焦点。鉴于司法解释规定非成套枪支散件按30个折算为一支整枪处理,又因实践中查获的枪支零配件数量往往十分庞大,若片面按此操作一旦认定达300个以上就可能面临十年以上重刑。从中国裁判文书网可知,此类案件不少,令人吃惊。如何不让没有致伤力的30个枪支零件与夺命真枪画上等号,是个大难题。

2022年11月5日,制售导轨的江苏许某被湖南益阳警方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被逮捕。2023年3月,我们接受委托前往会见,当时许某已被关押4个月。据他反映,在他家工厂被查获的导轨数量有588个(上图导轨450个),达到了情节严重程度,加上下家所查获的数量还更多,若按30个折算1支枪的套路,量刑将在十年以上,这不得不让人心慌。
辩护困难显而易见:一是公安部《关于枪支主要零部件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所附《枪支主要零件及性能特征明细表》第25项明确规定:“导轨(皮卡汀尼导轨)用于在枪支上连接瞄准镜和战术灯等枪支附件的枪支零件”;二是经检索将导轨认定为枪支散件判决的案例并不少见。经研究我们提出辩护要点:
1、许某从一开始就是制售小五金件而不是制售枪支,也不可能搭上自家前途去制售枪支(散件),实际上也无查明下家用于枪支制造。
2、导轨有否不影响枪支特有性能(诸如枪管、套筒、枪身以及闭锁、供弹、退壳、击发、发射等)。其只是用于连接其他附属民用品,没有必要性、主要性,同时导轨可通用于各类枪形物、自行车、战术灯等民用产品不具专用性,不应属于枪支散件鉴定对象。导轨是否枪支散件应当具体分析,不能以一个指引性文件就机械断定。

3、许某的制售导轨行为不可能形成枪支的抽象危险性,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不符合民众正义观,不具有刑法调整必要。
经过我们的分析劝导,许某的心情稍微平静下来。之后,我们带着律师意见和相关资料面见经办检察官。姚检察官当面认真听取了律师意见并表示将向领导反映,考虑重新鉴定。

2023年6月2日,经湖南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重新鉴定,原鉴定结果绝大部分被推翻,只余下5号检材导轨(上图)仍被认定为枪支散件,而这类导轨仅50个,案件发生根本转向。针对此重新鉴定意见,我们认为亦不得采信:“此5号导轨亦仅起固定连接作用,通用于各类管状物品,并非限于枪形物品,其核心部件为螺杆、螺母,实为通用金属紧固件;根据2023年1月实施的《枪支散件检验技术规范》其显然可在枪口比动能在11焦耳/平方厘米以下的低比动能气枪上使用,因而不属于枪支散件鉴定范围。”


2023年6月15日,许某被取保候审。2023年9月,益阳资阳检察、公安协商确定撤回起诉,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建议撤销案件通知书。2023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退还所扣的20万元,案件获得较为圆满解决。

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光辉。在本案中,益阳检察始终以专业精神依法办案,重视律师辩护意见,使本案得以及时公正解决,极大地节约了社会(司法)资源,有效地树立了司法权威。律师辩护是为公正产生提供条件,而可靠的司法运作才是关键。司法官比律师更需要使命感,也更需要社会的认同,希望所有法律人都能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