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新闻来源:央视网 2017年05月27日 11:54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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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河北保定的王引鹏2014年因为网购仿真枪被海关查获,被判处无期徒刑;就在同一年,四川达州的刘大蔚也因为网购仿真枪被海关查获,最终被判处无期徒刑。从去年开始,刘大蔚的命运与王引鹏开始有了一些区别。刘大蔚的父母在法院判决下来之后多次申诉,法院经过审慎的研究之后决定再审此案。
网购仿真枪 两个家庭相同遭遇
从2013年9月开始,王引鹏通过某网络购物平台,联系香港代购采取从香港直接邮寄入境或由人携带入境的方式购买仿真枪。2014年4月,海关查获了从香港邮寄过来的邮包,里面有3把疑似枪支,并将案件移送给秦皇岛公安机关。根据包裹上的地址,公安机关找到了购买这些疑似枪支的王引鹏,并在他的住处查获了疑似枪支29支,其中23支是2013年9月以后从香港购买回来的。很快,当地公安机关就将这些枪支送到相关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经过鉴定,从香港购买的这23支疑似枪支中,有16支认定为枪支。同时,公安机关还查明王引鹏有买卖枪支的犯罪事实。案件侦办结束,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对王引鹏等三人提起公诉,2015年,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王引鹏走私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16支,情节特别严重;非法买卖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11支,情节严重。决定以走私武器罪和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王引鹏无期徒刑。同时,对另外两名从香港给王引鹏代购武器的被告人也以走私武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的判罚。2016年3月,河北省高院维持了一审无期徒刑的判决。
同样,2014年,刘大蔚通过某网站网购了24支“仿真枪”,后被福建石狮海关查获。经泉州市公安局鉴定,该24支枪形物中有21支以压缩气体为动力发射弹丸,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4月30日作出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大蔚犯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刘大蔚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院于2015年8月25日作出刑事裁定,维持原判。该案判决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刘大蔚的近亲属也向福建省高院提出申诉。福建省高院表示,经依法复查,福建高院作出(2016)闽刑监1号再审决定,认为原判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原审被告人刘大蔚无期徒刑,量刑明显不当,刘大蔚近亲属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二款第(六)项、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福建省高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
如何鉴定枪型物是否为枪支
什么样的枪型物会被认定为枪支,目前普遍采用的标准为2010年公安部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其中鉴定标准第三款规定,对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按照《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的规定,当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一律认定为枪支,也就是说,很多人眼中的仿真枪或者玩具枪,如果所发射弹丸的枪口比动能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时,就会被认定为枪支。
仿真枪案有改判或不起诉情形
其实,像王引鹏、刘大蔚这样,因为觉得是仿真枪或者玩具枪,最终却被认定为真枪的案例并不少见,不过,近年来,一些类似的案例也有改判或者不起诉的情形。
2009年10月,在广州一个玩具市场卖了一个月仿真枪的王国其被警方带走,让他意外的是,他摆摊贩卖的20支仿真枪,有18支被鉴定为真枪,而这些枪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些伤不了人的玩具。此案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复核、重审一审、准予撤诉、发回重审,最终以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而划上句号。
2016年10月,在天津摆射击摊的赵春华被捕,因为,她用来摆摊打气球的射击枪中,有六支被鉴定为枪支。随后,一审判处赵春华有期徒刑3年六个月,一个月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的目的是从事经营,主观恶性,人身危害性相对较低,可酌情予以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改判赵春华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5年,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将在网络和夜市上制造、销售火柴枪的乔宝库等6名商贩抓获,并将其火柴枪鉴定为枪支。因案件涉及枪支数量达到千余支,此案曾被称为“黑龙江最大贩枪案”。2016年8月,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将6人起诉至龙沙区人民法院。两个月后,法院以证据不足,要求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2017年2月,龙沙区人民检察院再次提起公诉,但在审理过程中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予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