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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案例|全国首例:卖18支仿真枪玩具商从重判十年到无罪获赔

作者:周玉忠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3-02 10:21:32 来源:原创

盈科案例|全国首例:卖18支仿真枪玩具商从重判十年到无罪获赔

律师策略

在阅读王国其的一审判决书时,我们第一次接触到《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判据》。此前,对于公安部在2007年10月发布的这个推荐性行业标准闻所未闻。当时,网络没有该标准的任何相关信息,书店查询也是一无所获,最后只得在某标准网上花十元购得。

从二审裁定中,我们才知道公安部于2010年12月7日出台了《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公通字〔2010〕67号文”)。该文强调,一律按枪口比动能1.8焦耳/平方厘米来认定非制式枪支,废除“公通字〔2001〕68号文”所确定的木板射击试验法。根据该文,2010年12月19日广东省公安厅作出鉴定,由于有两支仿真枪自然损坏无法射击,认定的所谓枪支减少至16支。次日,广州中院未经质证就作出二审裁定。经周律师向公安部申请信息公开,2011年1月24日,公安部将此文刊载于该网站“通知公告”栏内。

在进一步研究后,我们更坚定地认为这个案件是绝对错误的。但我们深知,本案的申诉之路将是异常艰难的,这是因为仿真枪冤案与刑讯逼供等非法办案所造成的传统冤案存在巨大差异:而要让司法机关放弃对1.8焦耳/平方厘米枪支认定标准的适用,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任务。为此,要实现突破,除了法律上的努力外,必须从各个方面全力以赴。

2011年4月1日,《新快报》刊发记者曹晶晶所写的报道《卖仿真枪判十年玩具商喊冤》引起社会震动,这是全国媒体首次公开报道仿真枪案。从此,全国媒体对仿真枪案的报道一发而不可收。以在30厘米远处打伤眼球作为枪支的致伤力标准的荒唐性举世皆知,也让一些办案人员感叹不已。
    我们向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求助。奇怪的是,非法律界的代表委员一听此案都觉得很荒唐愿意伸出援手。但法律界的一位代表却明确回复:从证据上看法院判决是正确的,只能表示同情。
    从2011年起,我们多次向全国人大、国务院寄送关于如何认定刑法意义上的枪支标准、统筹解决仿真枪案件、完善仿真枪管理制度的公民建议。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多次组织研讨活动,广州市的多名律师联名进行了反映。


案件结果

王国其非法买卖枪支一案,自2010年5月一审判决十年有期徒刑,历经七年七审两次撤诉,到2016年10月获得国家赔偿43.4万元,被媒体称为“假枪真罪第一案”。


律师点评

眼睛仅占人体皮肤总面积的1/600,是没有皮肤包裹的特殊部位。《枪支致伤力判据》刻意选择眼球这一最易受伤部位且在其30厘米远处射击来确定致伤力标准,犯了将极端性当普遍性的严重逻辑错误,也不符合枪支射击的常态。在北京奥运之前出台1.8焦耳/平方厘米的世所罕见的严苛枪支标准,造成大量类似案件,这是枪支恐惧症蔓延到假枪领域的突出体现,也形成了“假枪真罪”的历史性难题。

此类案件之所以屡屡发生,除了公安部强令其1.8j/cm2枪支认定标准通行全国的根本原因之外,办案机关僵化适用公安部标准和文件且几乎不考虑当事人主观故意状态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坚持依照法律而不是文件、标准办案,涉案枪形物完全可以依法不认定为刑法枪支。如果侧重于查明当事人无主观涉枪犯罪故意,也完全可以回避刑法枪支认定问题判决此类案件不成立。可惜的是,无论是在王国其案的马拉松诉讼过程中,或在其他类似案件中,办案机关选择最多的除了拖延就是至多打折处理。王国其案再审打四折判决就是如此。

王国其案发的2009年处于新旧枪支认定标准同时存在的时期,越秀区检察院第二次以证据发生变化为由撤诉后在不起诉决定书中以此认定他无罪,结果正确但理由错误。公安部标准和文件不是认定刑法枪支和将公民入罪的依据,即便公安部发文强调也无济于事,除非对仿真枪入刑进行立法调整。“公通字2010第67号文件”显然不是罪与非罪、枪与非枪的分水岭。以公安部的一纸内部文件可以将同类案件分别判决有罪与无罪,这不符合法治的最起码的原则与常识。何况,与王国其案同期发生有罪判例也不在少数。

央视新闻2017年5月26日在《法治在线》、《东方时空》、《新闻直播间》三个新闻节目专题报导两个“假枪真罪判无期最惨案”,其中播出周律师观点,直指公安部1.8焦耳每平方厘米枪支标准不仅过低,更是侵犯立法权和审判权,合法性严重不足。《民主与法制》周刊2017年第14期“仿真枪的罪与罚”也对“假枪真罪”问题进行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

近年来,除王国其案外,天津大妈摆射击摊案、从台湾入境仿真枪少年被判无期徒刑案、出口美国20.49元/支仿真枪被判走私武器罪案、从香港入境合法仿真枪被判决八年案等等案件频频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全国人大代表和委员也数次对此提出建议。2017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已经通知各地法院调查摸底此类案件。当前,社会各界质疑1.8j/cm2标准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从王国其案开启的反假枪真罪抗战的最后时刻或将已经到来。

目前,中国大陆地区1.8j/cm2枪支认定标准仍未取消。在新的规定未出台之前,除非确信其是枪口比动能在1.8j/cm2以下的枪形物,否则不要买卖、持有或者出入境。如果已经不幸涉嫌此类犯罪,应积极应对。


承办律师

  

周玉忠律师为中山大学法学硕士,盈科广州律师,成功代理广州市东悦居“维修资金第一案”,2007年7月国务院裁决2003年8月31日前广东省维修资金缴交主体为开发商,至2007年8月,广州市追回维修资金8亿元。2007年出版《业主梦业主魂--购房维权与业主自治》一书,部分章节被录入《南方都市报》“岭南大讲堂公众论坛”演讲集—《回归常识》,奠定业主自治的理论基础。除王国其案外,另有多个类似案件获得从轻、减轻、免予处罚或缓刑。在境内外各大媒体发表各类文章数十篇,采访报道数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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