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记者 曹晶晶 小贩卖20支仿真枪被判十年后撤诉一案再起波澜。本来,越秀区检察院撤销了起诉,小贩王国其已是自由之身,但为了拿到无罪判决,他出人意料地坚持上诉。昨日,王国其的律师拿到了广州市中院的裁定书,中院撤销了越秀区法院的裁定,发回越秀区法院重审。就此案件在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复核、重审一审、撤诉、撤销允许撤诉的裁定,将迎来该案件六年来的第七次审理。
王国其得知这一结果时很兴奋。在他看来,这是他拿到无罪判决的重要一步。“万一判你有罪了呢?”南都记者问。王国其认为不可能:“案子从十年、改成四年、再改成撤诉,如果重审又判我有罪,那就把我毙了算了。”
住旅馆就有警察来查
2009年10月,在广州一德路玩具市场卖了一个月仿真枪的王国其被警方带走,让他意外的是,他摆摊贩卖的20支仿真枪,有18支被鉴定为真枪,而这些枪在他眼里,不过是一些伤不了人的玩具。
随后,越秀区法院一审认定王国其非法买卖枪支18支,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广州市中院在二审时也维持了这一判决。2012年8月,王国其的命运出现了转机———广州市中院启动了案件的再审程序,八个月后,刑期从原来的十年改成了四年,由于改判的刑期低于法定刑,案件要经过广东省高院复核,由最高法核准才能生效。
2014年6月,广东省高院裁定撤销一审、二审、再审结果,发回一审判决的法院———越秀法院重审案件。在重审期间,越秀区检察院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王国其的起诉,越秀区法院裁定允许撤诉。
王国其并未满足于检察院撤诉的结果,他在法院裁定后的第九天提交了上诉状。记者看到,王国其在上诉状中要求撤销越秀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法院改判涉案的仿真枪不属于枪支、王国其并无非法买卖枪支的主观故意,并据此判决其无罪。
2015年4月21日,重审二审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王国其依旧表示希望拿到无罪判决:“撤诉总感觉有些不清不楚的,现在我去外面住旅馆,只要一登记身份证,就会有警察来查,感觉还是个罪犯。我还是想拿个无罪的判决书,还想让法院说清楚,我卖的仿真枪到底是不是枪。”
法院裁定再次重审
昨日王国其的辩护律师周玉忠拿到了中院的二审裁定,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批复精神,由于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裁定不涉及上诉人王国其实体权利、诉讼权利的处分,因此,不属于可以上诉的刑事裁定。
周玉忠表示,广州中院撤销越秀区法院的裁定结果是他希望看到的,但撤销的理由很难理解,“无论如何,案件终于重审了,我们将迎来这个案件的第七次审理。”
“撤诉后从理论上讲,还有重新起诉王国其的可能性,如果是无罪判决,对王国其的心理抚慰会好很多,也算是对六年六审有个交待。周玉忠分析。
王国其得知这一结果时很兴奋。在他看来,这是他拿到无罪判决的重要一步。如今,他做回了老本行,在河北、山东的工地做泥瓦工。因为工程款被拖欠,他的工资被拖欠了1万多。他希望案件尽快有个结果,他才能完成下一步的国家赔偿。当被问到怕不怕重新获罪?他在电话里提高了嗓门:“不会吧?万一真判有罪,直接毙了我算了。”
王国其案大事记
2009年10月19日
王国其被警方拘留。
2010年5月13日
越秀区法院以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一审判处王国其有期徒刑10年。
2010年12月20日
广州市中院二审裁定维持越秀区法院原判。
2012年8月20日
广州市中院决定再审此案。
2013年4月16日
广州市中院再审改判王国其有期徒刑4年,由于低于法定刑,需报省高院复核、最高法核准。
2013年10月18日
王国其以中止执行、取保候审的名义出狱。
2014年6月4日
广东省高院撤销中院的再审判决,发回越秀区法院重审。
2014年11月26日
越秀区法院裁定,准许越秀区检察院撤回起诉
2014年12月
王国其为拿无罪判决,提出上诉。
2014年9月12日
广州中院裁定撤销越秀区法院裁定,案件发回越秀法院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