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29日下午,市法制办召开《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专家座谈会。会议邀了法律领域和物业管理领域的12名专家,还有包括业主、业委会委员、物业管理的从业人员等23位旁听市民。省建设厅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国土房管局、市物价局相关领导和两名市人大代表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广州市法制办吴明场主任主持。
市法制办曾两次向公众征求意见,得到公众的较大的关注。并且,对公众意见进行了整理归纳和分类汇总,对《办法》进行逐条研究修改。本次专家立法座谈会的召开,旨在针对《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立法中的难点问题,进一步请专家从专业角度向法制办提出意见和建议,从专家和人民群众中得到智慧。
会上, 12位专家围绕议题逐一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在自由讨论环节,针对“多轮补选制度”、“业主大会成立前,物业服务收费是否可以调整”等问题,王则楚参事、张永华教授、周玉忠律师等专家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在得到主持人的允许下,四位旁听人员也在会议上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法制办吴明场主任强调,要尊重居民业主自治,推动自我治理的方式;制定该《办法》要能解决实际问题,采取为多数人接受的方案,下一步还要进一步论证,听取各界的意见。
吴主任表示,座谈会上各位专家的主要观点和理由,将如实记录并形成报告,作为立法决策的参考依据,意见采纳情况将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