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4日,吕某向单位请了假,准备飞赴重庆参加大学同学毕业十周年聚会。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即将登机的他被机场公安带到了问询室,余杭公安随后将其带走调查。起初他还以为警察抓哪个同名同姓的逃犯搞错了。
吕还向警方表明自己在政府法制部门工作。不过当警方提示他是否近期在网上买过枪,吕的“当时脑子‘轰’的一下完全反应不过来了。”因为他确实买过两支仿真枪。在被带回警局的12小时里,吕某交代了自己从网上购买仿真枪的事实,涉案的两支“仿真枪”也在当日被警方在吕的家中收缴,一同缴获的还有一盒塑料珠子弹。警方为他办理了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后的第一天起,吕就被单位停职了。
一些亲朋好友间的传言也令吕某尴尬,有人说他是在机场携带了枪支被当场缴获。吕某系某重点大学环境资源保护法硕士研究生,在学校就入了党。毕业后,他回到浙江省某县法院,通过了司法考试,先后在办公室、民二庭、执行局工作,后调至政府法制部门工作,任副科长,获得诸多奖励。
两支仿真枪的比动能为8.5焦耳/平方厘米、7焦耳/平方厘米,吕某被杭州中院以非法买卖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按照规定,一审判决若生效吕某被开除党籍公职,前数十年的努力将白费。为此,我们代理二审,经多方努力,浙江高院于2016年4月18日改判免予处罚,总算保住了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