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图片展示
搜索

推动业主自治,化解旧楼加装电梯矛盾

作者:周玉忠 浏览: 发表时间:2020-06-08 22:45:12 来源:原创

推动业主自治,化解旧楼加装电梯矛盾


日期:[2014-11-26]版次:[A02] 版名:[评论] 新快报

■周玉忠

据新快报报道,因底层以影响采光通风为由反对,旧楼加装电梯困难重重,而且引发严重的社区冲突,信访、诉讼逐年上升,2012年起实施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异议丛生,相关部门正在酝酿修订,将对日照受影响范围作出界定,扩大征求意见范围,引入街道居委全程参与协商程序。

从报道所列举的案例不难看出,与调涨物业费所导致的小区动荡相比,因加装电梯所引发的争端来得更为持久甚至更加激烈。由于业主之间利益协调困难导致规划变更审批左右为难,旧楼加装电梯这一巨大的市场需求无法实现。那么,旧楼加装电梯所引发的业主利益纠葛到底应当如何解决呢?

首先,赞同加装电梯的理由“高大上”,也确实符合时代进步、民生改善、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从实践上看,加装电梯决定本身也较易获得物权法上三分之二以上绝对多数面积和人数的通过,从而似乎构成了民意优势。不过,加装电梯是对原先没有电梯的规划变更,电梯加装后的新生活憧憬客观上已经超出了原来的购房期待,这一变化将使得这部分业主“额外”受益。

所以,提议加装电梯者有义务就其成本、收益及风险通盘考虑。这就要求加装方案必须遵守强制性的规划技术指标,否则就得考虑重建等其他方法。同时,加装电梯的决定不仅应当包括基本方案、建设组织、成本分摊、使用管理,也应视情况取得相关业主的同意或对其进行补偿。

其次,无论是影响采光,还是利益补偿争议,反对加装电梯的意见似乎也不无道理。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八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表面上看,只要加装电梯的决定一经作出,那么全体业主均应受其约束。但是,客观而言,维持没有电梯的状态符合原有规划且并不损害包括赞成者、反对者在内的全体业主的规划信赖权益。但加装电梯就不同,它不仅多占用了共有土地,改变了原有建筑物结构,还甚至可能涉及到消防等各方面问题,更直接地是它动摇了原有的建筑秩序和结构进而影响到了各专有部分所有权。

物权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即在区分所有权条件下,业主自治的决定与业主个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必须取得平衡。加装电梯的决定应否撤销需要规划技术和法律解释上的进一步明确。一般而言,若加装电梯将严重影响低专有部分正常使用功能的发挥且也不能协商解决的,加装决定应当撤销。若加装电梯影响轻微的,那么受影响的业主作为小区生活共同体的一分子,应有相应的容忍和寻求妥协的态度。从长远来看,立法也可就此设计出强制收购等的公平制度安排。

第三,将旧楼加装电梯纳入业主自治解决才是治本之策。旧楼加装电梯,业主之间的民事关系协调是基础,通过规划许可等行政手段实现公共利益与社区发展之间的和谐是关键。旧楼加装电梯所涉及的设计、采购、建设、验收、维护、使用等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没有业主自治的制度支撑,均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旧楼加装电梯举步维艰,表面上看是业主个人利益难以协调,实质原因是业主自治严重缺失。因此,全面推动业主自治是解决旧楼加装电梯难的根本出路。在此过程中,政府的推动必不可少,但注定无法包办代替。为此,政府应落实指导与协助业主自治职责,如尽快将全市性的业主决策电子平台投入使用等等。短期而言,就加装电梯出台相应的操作指引也会有一定的积极效果。

(作者系知名律师)

 


文章推荐
从律 24 年:迎击执业风雨助推社会公平 周玉忠律师公众号一年文章列表:2023年甘肃一号“枪”七人获国赔资格 浙江高院无视辩护权适用失效已五年公安部文件终审判决宁波小五金商被军火商案 出庭时最不想带的就是律师袍 一审法院接收上诉状弊端明显应改由二审法院统一接收 律师钻爬吊车地洞进检务大厅人格权一案被受理,恭请律协会长们届时莅临旁听 十分珍惜一审前辩护机会是避免耽误案件的必然选择 滥用律协职务是律师行内不当竞争的首要表现 誊录只能逐句抄录?律师复制庭审录像用于辩护被投诉成立? 为保辩护有效刑事诉讼法必改七大要点 1928年版刑事诉讼法给当前修法的重要启迪 可借鉴对岸改进裁判文书 从客流构成走向考虑零陵应当设站 原一决定起诉的仿真枪案近日逆转为不起诉 劳东燕《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刑法分析》一文用29个反问碾碎了理性精神 看我国东岸如何分析采信证据作出性侵无罪判决 钥匙扣“枪”案鉴定人全国枪支管理专家撰文呼避免“玩具枪入刑”以维护司法之体面  应将牛某非法买卖枪支案立即移出人民法院案例库—应将王国其无罪案作为参考案例  2024年类案辩护回顾—从广州出发根本解决假枪真罪 枪支散件案现法定刑以下判决需报最高法核准 关于完善案例指导及统筹解决枪支散件类假枪真罪问题的建议书 一火柴枪案幸不起诉,回归“火柴枪是玩具”常识任重道远 假枪真罪十四年无罪辩护中的十个为什么? 华南一涉8支BB枪案今天撤销为办案机关勇于担当点赞! 人民法院案例库应立即删除“假枪真罪”参考案例改推无罪案例 福建立法妇女通查配偶财产违法且存在三大错误应撤销 湖南一导轨被枪案不诉,检察官真诚履职比律师专业辩护更重要 从《枪支认定书》和我国台湾立法谈AR15枪支零件案无罪辩护 诉讼代理应全面开放冒充律师应绝对禁止 被告人数众多案件庭审僵局难解呼唤松绑共同辩护 刑辩“转诊”制度应予完善 湖南:导轨被“枪”案X某昨日终被取保 ​  酒店离奇坠楼案终审:自行跳楼不被采信被告担责八成 22年版BB弹类枪支散件鉴标升至伤眼枪标六倍意义有多大? 二审辩护权被剥侵常见情形及应对 “枪支散件”应正名为“枪支主件”并严格限定认定范围(附公民建议书) 枪支散件入刑类案无罪辩护要点 钥匙扣“枪”案检察官网上为夫喊冤不是应有的“报应” 劳荣枝案二审维持死刑,暴露三个程序遗憾 跨越二十年法子英律师会见笔录成为指控劳荣枝证据 是否颠覆辩护伦理? 反转 仿真枪小贩入狱4年被撤诉 购仿真枪被判无期少年迎再审 强制执行法需做四大修改才能让老赖不再嚣张 无罪辩护中律师与客户双向选择要点 残疾(死亡)赔偿金不属刑附民诉讼范围的司法解释条文应确认无效 How to prepare and conduct a plea of not guilty in China Former judge gets free sentence for buying 2 BB guns 无罪辩护的准备与展开——执业二十周年会议主题发言 以专业力促正义——纪念周玉忠律师从业二十周年 马欢实心发令器配件被枪支案重审宣判 从十一年六个月减为四年九个月 700万元债权侵权纠纷案以20万元和解 公安部2019枪规有哪些新的变化 周某集资诈骗案二审从十年改为五年 妇女权益保障法应改为性别平等保障法  熔喷布机销售案:二审改判控股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国庆前夕一开设赌场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后转治安处罚结案 复旦大学开除三嫖娼学生学籍有违比例原则 从“崖山之后无中华”到“崖山之后”再造中华! 厦门:万言上诉求无罪案被秒结,检察机关发函纠正必须再审 钥匙扣“枪”案一审宣判12人免罚3人法定刑下量刑 “伤眼即枪”试验比“熟蛋返生”实验更加恶劣 长沙:生产过桥等配件被控非法制造枪支案:情节严重不成立判四年半 女辅警“敲诈”案应先让民法典评价 公司登记信息公示应戒娱乐性加强实用性 开设赌场罪审前辩护先获自由再被不起诉 爆竹炸鱼入罪与假枪真罪哪个更离谱?! 《行政处罚法》确立拘留暂缓制度,意见被部分采纳 可借鉴的对岸刑事诉讼法条文一览 民法典使业主自治决策难度明降暗升? 鞍山:钥匙扣枪案连审三天律师十大理由力辩无罪 退伍军人淘宝卖火柴枪案昨日取保 鞍山:因4厘米左轮“枪”深圳老板等15人被控枪罪案今日开庭 当前认罪认罚制度的异化趋势及解决出路 深圳:军迷被枪罪公堂垂泪,律师无罪辩同行相怼! 关于确认公安部三个枪规文件无效的申请书 《行政文件监督条例》公民建议稿 深圳:11军迷购BB枪被诉非法买卖枪支罪案17日开庭,律师作无罪辩护 为假枪真罪站台,南开大学刑法博导模糊了哪些法理与常识 熔喷布机购销纠纷案的主要问题 民法典编纂修改意见二(婚姻家庭及继承篇) 民法典编纂修改意见一(总则合同物权篇) 让“不打工男”好起来,这才是社会应有的态度! 全国首例开发商收购房屋被诉“补一罚三”案终审判赔差价及利息 永广高铁入规十四五,民间呼吁暂告段落 一条短信到底是多长? 消费者知情权获保障 港人99年认购房屋被开发商转卖诉讼六年终追回 借名购房案中利用证据优势推翻房屋登记实现房归原主 含大圆柱最坑爹商铺买卖案二审大逆转圆满和解 从美国枪击案近况看中国“假枪真罪”的荒唐—反假枪真罪十年总结报告 马某买2支BB枪案被不起诉 盈科案例|全国首例:卖18支仿真枪玩具商从重判十年到无罪获赔 央视[法治在线]法治封面:玩仿真枪 判无期徒刑? 仿真枪的罪与刑之三:周玉忠律师与仿真枪案的八年抗战 知道|律师:“假枪真罪”判无罪,比冤案平反都难

联系我们

ADD: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46楼

M/T:13724802475(微信)

email:446179883@qq.com

 

图片展示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法网 周玉忠律师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技术支持:富码科技 粤ICP备10019804号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法网 周玉忠律师未经授权不得复制转载     技术支持:雷霆富码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
粤ICP备100198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