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想使我们的维权活动能够有效的持续下去,我们必须团结起来共同行动,具备哪些要素集体维权才会成功呢?
一.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没有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业主们就是一盘散沙,无法凝聚成巨大力量,与拥有庞大优势资源的开发商相比,业主无疑处于绝对弱势地位,战胜开发商变得几乎不可能。由于没有坚强的组织领导,维权行动本身也无法展开,文件的签署、经费的筹集、各方面的联络、会议的召开均难以进行。即使开展起来后,由于方方面面的干扰,也极易中途夭折,无法将维权行动进行到底。因此,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是集体维权行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前提。组织领导的最好方式是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依法进行,在业主委员会无法成立的情况下,业主们也应通过民主选举方式确定自己维权行动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根据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授权他们进行维权活动。
二、无庸讳言的经费保障。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在现实维权行动中,不乏因经费不足导致维权活动无法持续的案例。复制材料、召开会议、联络各方、聘请律师、进行申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调查取证、交通食宿,无一不需要钱,可以说,没有经费的有效保障,一切维权的神话都将不复存在。有些人认为,只要一提钱,维权就变了味,殊不知,筹齐经费才是维权行动的真正开始。当然,我们仍期望业主们之中少数的杰出人物不计成本为我们服务,但不是建立在制度保障基础之上的无偿服务终究难以持久。经费可以采取业主捐助、业主大会决议等方式筹集,组织执行机构应当保证尽量节俭使用并及时将收支等情况向广大业主公开。
三、全面到位的专业协助。维权活动的复杂性,决定了我们需要各方面的专家界入,法律、会计、建筑、新闻等等。没有这些人的加入,我们就没法与拥有大量专家资源的开发商相对抗,也无法 保证维权行动在理性、法治的轨道上运行。专业人员最好从本小区的业主中产生,也可根据需要聘请。
四、 充分有效的舆论支持。维权活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一直深受广大群众及新闻媒体的关注,维权执行机构要及时与媒体沟通,争取它们的支持,形成有利于维权的良好氛围。同时,也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加强联系,争取他们的支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整个维权的过程中,都必须始终坚持合法、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对于想搭便车的业主,要告知他们,若自己单干,成本更高风险更大,且等到诉讼时效一过,权利全打水漂,后悔晚矣,尽量争取更多业主的支持和参与。